罗湖江西经贸小区、罗芳村更新项目重新公告!有效期2年
4月10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为统一市规土委要求,采用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的统一做法,对江西经贸小区更新项目、罗芳村更新项目予以重新公告。公告中明确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
此前在3月15日,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工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关于《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文件第三十二条内容为:
本规定施行后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不含重点更新单元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该更新单元计划按照公告要求失效。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原则上仅可延期一次。
虽然江西经贸小区更新项目、罗芳村更新项目并不是上述新规施行后才批准的,但也被重新“点名”确定有效期,加速推进。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并于2017年6月6日和2018年12月13日进行了公告。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黄贝街道罗芳社区,延芳路北侧。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1.99万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相较2017年的公告内容,重新公告新增了关于公共利益用地和有效期的内容:
★ 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0459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5027平方米);
★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年4月10日(正式公告日期)起至2021年4月9日止。
在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2018年3月28日上午,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举办了启动签约仪式。
根据罗芳村城市更新办公室公示的京基补偿方案,拆迁补偿以产权置换为主,单层祖屋(住宅),按建筑面积1:2补偿住宅或公寓;2层及以上住宅、商业,按建筑面积1:1补偿住宅或公寓。
该项目在《2018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中,并于2018年7月30日予以公告。
本项目位于罗湖区人民南商圈中心,春风路与江背路交汇处庐山酒店西侧。项目拆除用地面积4940平方米,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功能。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罗湖区南湖街道办。
★ 项目内可无偿移交政府的独立用地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30%,移交的土地除用于落实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以外,其余部分可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
在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根据《罗湖区南湖街道江西经贸小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4079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合计19430平方米,商务公寓485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970平方米),住宅150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970平方米、搬迁安置用房64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50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1500平方米)。
此外,为落实罗湖区学校红线内住宅置换工作,促进教学空间与职住空间的分离,释放部分教学用地,将罗湖中学住宅楼地块2293.1平方米纳入更新单元统筹范围,按地块上现状住宅楼建筑面积腾挪搬迁安置用房6460平方米至本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地块,由本项目实施主体无偿建设后移交区政府。
值得关注的是,将项目范围外公共利益用地纳入统筹范围,与此前规土委的“飞地”政策(即《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一致。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整理:中原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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